事项名称:二手房
实施部门:洛阳住房公积金嵩县管理部
法定办理时限:15个工作日
承诺办理时限:15个工作日
办理依据:
1.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》(GB/T51267-2017)
2.《洛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》
申请材料:
1. 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(明细版)
2. 借款申请人(买方)及配偶的身份证明原件,户籍证明原件、婚姻证明原件(结婚证、离婚证、《婚姻状况声明书》)、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的房产信息情况(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之间函询验证);
3. 卖方及配偶、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、婚姻证明原件(结婚证、离婚证、《二手房贷款卖方婚姻状况声明书》原件(贷款面签现场填写),房屋同意出售承诺及不存在争议承诺原件(贷款面签现场填写);
4. 过户前的房产证
5. 洛阳市《存量房合同签约证明》原件,《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有效凭证》原件;
6. 首付款监管资金到账有效凭证原件;
7. 《河南省存量房交易核定计税价格通知书(住宅)》原件(税局)
8. 契税完税凭证(第一联)原件;河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(第二联)原件;
9. 买卖双方银行卡(I类邮政储蓄卡);
10. 个人住房担保申请表1份(担保业务柜面领取)。
11. 夫妻双方征信授权书
12. 洛阳市房屋查询证明
是否收费:否
收费依据:无
咨询电话:0379-65202885